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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企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请各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延期手续(每个月10-15日,由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并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依法注销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即将到期企业名录
二○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即将到期企业名录
一、 市直:
温州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东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市大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逸万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市泊岙老人公寓有限公司
温州恒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浙江华川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百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龙湾区:
温州市龙湾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合力置业有限公司
三、经济技术开发区: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市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永嘉县:
浙江恒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平阳县:
平阳县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六、苍南县:
温州中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风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南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锦江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七、泰顺县:
广泰建设集团温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八、洞头县:
温州康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诚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奥博置业有限公司 温州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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