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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和《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温州市建设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截止期为2010年6月17日,在此期间,申报企业对审查意见有疑义需要申述的,可以提供书面说明材料(书面说明材料可以对原申报资料进行解释,但不得增加人员等材料)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述,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6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建设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单位及联系地址:温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十一层)
邮政编码:325027;联系人:王强;联系电话:88877505。
监督电话: 88825909、88825911、88869119。
附件:温州市2010年6月份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二O一O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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