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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建协、会员单位:
为了做好2009年度温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建筑业优秀企业家、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以下简称“三优”)评选工作,树立行业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三优”评选工作按照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温建建[2009]63号)和《温州市建筑业企业“三优”评选实施细则》(温市建协企[2009]25号)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进行。
2、“三优”评选考核的主要经济指标为2007年至2009年度数据,重点是2009年度的数据。
3、被推荐的优秀项目经理的获奖工程应是2009年度竣工并通过验收备案的工程。
4、“三优”评选由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建协(未建立协会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各县(市、区)初审后在2010年4月15日前报送本会。各地推荐时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不够条件的不予推荐(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名额分配见附件1)。
联 系 人:李小聪 联系电话:88825848
附:1、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推荐名额表
2、温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申报表
3、温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4、温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5、温州市建筑业企业“三优”评选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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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O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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