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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企业、涂饰企业:
为全面提高我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水平,鼓励建筑装饰企业工程质量创优,走“质量立业”之路,争创名优工程,展示品牌形象,经市建设局同意,决定开展2010年温州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温州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分为四大类:公共建筑装饰工程类(含公共建筑装饰、建筑幕墙门窗)、住宅装饰工程类、装饰设计类(含公共建筑、建筑幕墙、住宅)、建筑涂饰工程类。
二、参评对象
凡从事建筑装饰设计、施工的企业或单位(包括会员单位与非会员单位以及外地进温已备案的相关企业或单位),在市内外承建的设计(含公装、幕墙、住宅装饰)、施工(含公装、幕墙门窗、住宅装饰、涂饰)项目,均可申报参评。
申报省优、国优的建筑装饰工程项目(含公装、幕墙门窗、住宅装饰的设计、施工类),必须从市优项目中推荐。
三、申报工程项目时限、个数
申报工程项目时限: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
申报工程项目个数:每个企业申报每类工程项目的个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
四、评选范围
1.参评公装设计或施工项目的单位工程造价须在50万元(不含设备价)以上或单位工程量500平方米以上。旧房改造中土建造价不可计在装饰工程造价内。
2.参评建筑幕墙设计或施工项目的单位工程造价须在200万元(门窗工程为100万元)以上或单位工程量在2000平方米以上。
3.参评建筑涂饰施工项目的单位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或单位工程量10000平方米以上。
4.参评住宅装饰设计或施工项目的单位工程造价和单位工程量不作限定。
空气检测不合格的公建和住宅装饰项目,未经消防、竣工验收的公建项目及住宅装饰样板房的设计或施工项目,不列入评选范围。
五、申报条件
1.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符合国家和部颁建筑装饰或建筑幕墙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2.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门窗工程及建筑涂饰工程的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和部颁施工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和生产安全许可证书。
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部颁或省建设厅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
4.申报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项目须有消防部门专项验收合格证明和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5.申报的建筑幕墙、门窗工程已通过该工程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项目的整体已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6.申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全过程中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六、申报资料及要求
(一)公共建筑装饰(含建筑幕墙、门窗)工程类
1.申报资料总目录(注明各类资料清单及份数,编好页码)。
2.“2010年温州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公共建筑装饰)申报表”或“2010年温州市优秀建筑装饰奖(建筑幕墙门窗)申报表”一式一份。
3.工程施工合同主要部份(含甲乙双方单位全称、工程项目名称、装饰工程或幕墙、门窗施工面积、详细部位、造价、开竣工时间、双方派出代表姓名、合同签订时间)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
4.负责工程管理的建造师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装饰工程需消防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幕墙或门窗工程需项目整体的消防专项验收及幕墙、门窗工程竣工验收,以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6.图纸部份(统一用A4纸打印成册)
①装饰工程包括平面、顶面、立面、主要部位的节点大样图及设计说明;
②幕墙工程包括立面分格图、剖面图、板块制作及挂接件详图、主要部位节点图和设计说明。
③门窗工程包括立面分格图、主要部位节点图和设计说明。
7.能反映装饰工程或幕墙门窗外貌、设计创意、功能用房亮点的7英寸彩照4张(附文字说明),贴在A4纸上,单独成册。
8.主要材料合格证书(幕墙含板块、挂接件、五金配件,玻璃及胶类)提供样张复印件。
9.工程施工中技术创新、环保节能方面应用简要文字说明。
10.幕墙工程需以下资料:
①物理三性试验报告;②相容性试验、拉拔试验、放射性(石材)试验等报告;③隐蔽工程记录和检测报告或证明;④板块打胶记录及剥离试验;⑤石材用胶污染检测;⑥防雷系统测试、淋水试验;⑦加工组装件质量检测记录;⑧安装质量检验记录(样张复印件)。
11.门窗工程需物理三性试验报告及保温性能检测报告。
以上申报资料 除设计图纸、7英寸彩照单独成册外,其余公建或幕墙类资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一册。封面上注明申报工程名称、类别、申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二)住宅装饰工程类
1.申报资料总目录(注明各类资料名称及份数,编好页码)。
2.“2010年温州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住宅装饰)申报表”一式一份。
3.承建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工程项目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住宅装修施工合同书主要部份(含甲乙双方单位全称、工程项目名称、装修面积、造价、开竣工时间、双方派出代表姓名、合同签订时间等)、材料清单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工程概况(简介)、设计说明、主要部位的平面、顶面、立面、剖面图;强弱电电气工程(含智能化)线路图、给排水管路布置图。
6.反映工程概况和设计意图的7英寸彩照(附文字说明)4张,贴在A4纸上,单独成册。
7.业主验收意见(工程满意度)一份,原件需业主签字或盖章。
8.室内空气检测报告一份,加盖公章。
以上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一册,并在封面上注明申报工程名称、类别、申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三)装饰设计类
(1)公共建筑装饰(含建筑幕墙)设计
1.申报资料总目录(注明各种资料的名称和份数,编好页码)。
2.“2010年温州市优秀建筑装饰设计奖(公共建筑装饰)申报表”或“2010年温州市优秀建筑装饰设计奖(建筑幕墙)申报表”,一式一份。
3.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主设计师的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设计项目合同书主要部份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报告(幕墙门窗工程消防验收指项目整体的消防验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7.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主要图纸,包括平面、顶面、立面图、节点大样图、效果图及主要功能用房(或部位)的7英寸彩照5张(附文字说明),如参与水电、暖通设计其图纸同时上报。
8.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要提供计算书、相关部位图纸及节点大样图,功能用房关键部位效果图,主体建筑外貌及主要部位的7英寸彩照5张(附文字说明)。
9.设计文本包括总目录、设计说明(含设计意图表达)、主要设计图纸等资料。主要图纸的每页图幅上都要有设计、校对、制图、审定人员会签。
以上申报资料除设计文本、7英寸彩照单独成册外,其余公建或幕墙类资料统一用A4纸各自装订成一册,并在封面上注明申报项目名称、类别、申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2)住宅装饰设计
1.申报资料总目录(注明各种资料的名称和份数、编好页码)。
2.“2010年温州市优秀建筑装饰(住宅装饰)设计奖申报表”,一式一份。
3.住宅装饰设计合同书、选用主要材料类别及造价(预、决算)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设计说明书(含业主概况)、设计效果图、主要部位的平面、顶面、立面、剖面图及7英寸彩照4张(附文字说明)。且平、顶、立、剖的每页图幅上都要有设计、校对、制图、审定人员会签。
以上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一册,并在封面上注明申报的设计项目名称、类别及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四)建筑涂饰工程类
1.申报资料总目录(注明各类资料清单及份数、编好页码)。
2.“2010年温州市优秀建筑涂饰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一份。
3.工程项目建造师资质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工程施工合同(含甲乙双方单位全称、工程项目名称、涂饰工程面积、详细部位、造价、开竣工时间、双方派出代表姓名、合同签订时间等内容)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能反映工程概况、设计特色的7英寸彩色照片4张,附文字说明,贴在A4纸上,单独成册。
6.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原材料合格证书、检测报告及技术创新的简要文字说明各一份。
以上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申报工程名称、类别、申报单位(盖章)。
七、评审费
公装、幕墙门窗、涂饰工程:会员单位1600元/项,非会员单位2000元/项。
住宅装饰工程:会员单位1000元/项,非会员单位1200元/项。
设计:公装、幕墙类会员单位1000元项,非会员单位1200元/项;住宅装饰设计会员单位800元/项,非会员单位1000元/项。
八、申报时间及地址
申报时间:2010年3月1日——3月20日。
公装、幕墙门窗、住宅类(含设计、施工)申报地址: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4楼,温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吴坚 戴金崇 周笑玲
联系电话:0577-88821015 88810332
涂饰工程申报地址:温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涂饰分会(温州市上陡门住宅区10组团7幢205室)。
联系人:赖福锵、伍清萍;联系电话:0577-88352885。
附:1、2010年温州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公共建筑装饰)申报表
2、2010年温州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建筑幕墙门窗)申报表
3、2010年温州市优秀建筑装饰(住宅装饰)工程奖申报表
4、2010年温州市优秀建筑装饰设计奖(公共建筑装饰)申报表
5、2010年温州市优秀建筑装饰设计奖(建筑幕墙)申报表
6、2010年温州市优秀建设装饰设计奖(住宅装饰)申报表
7、2010年温州市优秀建筑涂饰工程奖申报表
温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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