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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市属及外地进温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春节将至,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温政办〔2010〕13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剑2号”消防安全大行动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0〕25号)要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着对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要健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和协调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过问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督促所属单位和人员抓好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立即组织一次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从思想、设施、制度、措施上找漏洞、查隐患,真正把问题找出来。对工地现场消防设施不可靠、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措施不到位的,要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把消防的重点放在火灾的预防上。要加强人员的思想教育,特别对春节期间留守的人员及滞留工地未返乡的民工,要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强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做好防范,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和在工地内燃放烟花爆竹。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做好消防应急物资和人力的保障工作,一旦出现险情,要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及时进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四、切实加强值班工作,确保指挥畅通。各地各单位春节期间、各工地从现在起至节后复工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领导的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通。全体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值班员职责。凡值班人员擅离岗位或玩忽职守的要给予严肃处理。我局值班电话:88869119,传真:88824593。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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