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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温建建〔2009〕316号)要求,我局于12月中旬组织了三个督查组,对全市12个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地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开展情况;安全防护用品、劳务用工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管理情况。督查组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等形式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共检查了12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24个工程项目,其中公建项目13个、工业园区项目4个、商品房项目7个,总建筑面积约80.25万㎡,总造价约12.79亿元,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停工通知书6份,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320余条,涉及21家施工企业(其中7家为外地进温施工企业)、17家监理单位(其中5家为外地进温监理单位)。
二、主要做法
(一)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地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月”和“回头看”等活动中,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有力地遏制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地改进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促进了安全施工。文成县规划建设局在全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排查认真,治理得力,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松手,责任不追究不罢休,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收到显著效果。
(二)努力探索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创新。各县(市、区)在当前建筑业规模不断扩大、监管难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安监方式,不断创新安监手段,使安监水平在新形势下不断提高。开发区认真吸取8月份安全事故的教训,整合安监和质监人员,调整监管方式,加大了安全监管力度。永嘉县规划建设局在安监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通过与各乡镇规划所联动,齐抓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较好地解决了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洞头县规划建设局针对施工现场普遍存在的人岗分离现象,推行参建人员指纹考勤管理办法,并加大了管理和处罚力度,使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率明显提高。
(三)加大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力度。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把安全教育作为基础工作,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不失时机地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作业人员尤其是民工的安全意识。乐清市规划建设局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了送安全知识进施工现场活动,免费为企业征订安全杂志、群发安全短信。苍南县规划建设局针对台风重灾区的特点,开展了“电视防台送平安”活动。
(四)不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大部分工程项目在开展 “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坚持从效果出发,排查治理工作有亮点、有特色,取得好成绩。如文成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文成县公共卫生中心(疾控中心)、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瑞安市人民医院急诊大楼、温州市龙湾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施工的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湾大楼等工程通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工作,现场各项管理工作比较到位,安全生产状况良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思想不够重视,行动不够迅速,措施不够有力,隐患排查活动存在“走过场”现象。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存在不少隐患。如:外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影响架体的稳定性;施工用电三级配电不到位,个别机械无专用开关箱;有些大型起重运输设备未经检测验收即投入使用;有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有的项目部重要岗位人员到岗率低,且资料存有代签现象。
(三)部分县(市、区)对我局去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的通知执行力度不够。从抽查的工地来看,仍存在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网等现象。
(四)有的深基坑沉降变形监测单位未按监测方案实施监测,数据存在造假现象。
(五)有的安全机构安监人员不足、调动过于频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少。如瑞安市的在建工程项目有100多个,但安监人员仅有4人;平阳县安监站每年的人头费只有2.5万元,到年底工资都发不出;泰顺县安监站在一年内两次更换站长。
四、处理意见
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下列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工程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一)工程名称:泰顺县公共卫生大楼工程
施工单位:中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方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吴恒达
总 监:胡成海
(二)工程名称:新温化皮鞋生产区3#厂区26#厂房27#宿舍楼
施工单位:瓯海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温州市鹿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林显贵
总 监:王丽军
(三)工程名称:永嘉县广场大厦
基坑监测单位:杭州浙大岩土工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开展一次节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春节即将来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考虑气候寒冷、民工返乡心切等不利因素,加大对各重点项目、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排查的重点:一是施工单位冬季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二是深基坑、高支模、起重设备(包括塔吊、人货梯、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和用电等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三是现场明火作业、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尤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民工宿舍区域、施工作业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力度;四是工程项目施工工序、进度安排情况;五是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民工工资发放管理不够规范的施工企业要实行跟踪督查,防范和减少民工工资纠纷事件的发生,确保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六是春节期间建筑工地现场值班安排情况,要重视保障留守民工的生产、生活,营造和谐稳定、欢乐祥和的氛围。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都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坚决整改到位。我局将从1月下旬开始,对前阶段隐患排查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部分工程项目进行“回头看”检查。
(二)要加强对大型起重设备检测、深基坑沉降变形监测的管理。从事大型起重设备检测和深基坑工程监测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监测资质,制定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检测、监测方案,并对所出具的检测、监测数据和结论负责。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检测、监测单位的管理,尤其对施工现场大型起重设备未检测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和监测单位编造虚假数据、未按监测方案实施的,要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要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健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不足的,要积极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争取,以保证适应当地工程安全监管需要。要加强对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的培训,切实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的作用,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在社会监督和支持下得到发展。要通过积极努力,逐步建立起覆盖全行业、全城乡、全过程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
附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工程名单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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