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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各招标代理机构: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09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09]1014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切实做好2009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招标代理机构和各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工作的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年报工作。
二、各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实事求是上报企业统计报表,确保统计质量。报表数据将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升级和延续审查的重要依据。我局将及时组织人员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统计工作进行抽查,及时通报抽查情况。
三、网上报送和书面上报时间均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文件规定执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于2010年2月28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上,填报2009年度《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的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在2010年2月28日前报送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
联系人:吴雅婷,联系电话:88828710,传真:88828704。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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